李楫 (弘治进士)
李楫 (1478年—?年),字济之,直隶安庆府怀宁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李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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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贯 | 直隶安庆府怀宁县 |
出生 | 四月初二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祖氏 |
亲属 | 曾祖李良,祖李昇,父李琏,前母徐氏(赠安人);耿氏(赠安人)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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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应天府乡试第六十九名举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联捷乙丑科会试第一百六十三名,三甲第一百六十八名进士[1][2]。授推官,正德七年(1512年)五月选授山东道试监察御史,十年四月考察降职,十三年任江西泰和县知县,以平朱宸濠功,升宁波府同知,十六年正月升广西按察司佥事。嘉靖元年(1522年)三月升贵州布政司右参议。
家族
编辑曾祖李良,良医正;祖父李昇,赠医正和赠太仆寺丞;父李琏,前知府。前母徐氏(赠安人);母耿氏(赠安人)[3]。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八年进士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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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曹轩 |
明朝泰和县知县 正德十三年-十六年 |
继任: 周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