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步新(1907年8月—1992年1月),江西上饶人,原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李步新于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此后历任中共铅山县区委书记、上饶县委副书记兼军事部长、上(饶)横(峰)战地委员会书记。1934年参加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次年任中共泾(县)旌(德)宁(国)宣(城)中心县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县委游击队政委。1936年出任中共皖浙赣省委委员、皖赣特委副书记、祁婺休中心县委书记。抗日战争爆发后,任中共皖浙赣省委代理书记、皖南特委书记。1941年皖南事变后,先后出任皖中区党委副书记、新四军七师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历任中共中央华东局国统区工作部副部长,华东野战军第四纵队副政委,先遣纵队副政委,芜湖市军管会主任、市委书记、市长,中共皖南区党委副书记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李步新历任华东军政委员会民政部副部长、部长,华东局组织部副部长。1955年任中共中央组织部政法干部管理处处长、部务委员。1960年升任中组部副部长。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冲击。文革结束后,他于1978年复任中组部副部长,1980年起任中组部顾问。此外,他还是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三、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常委。1992年在北京逝世,终年85岁。[1][2]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李步新. 上饶之窗.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4日). 
  2. ^ 徐友春 (编). 《民国人物大辞典》.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