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焕政(1936年1月),陕西长安人;195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第十三、十四、十五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曾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李焕政早年系共青团培养干部。中专毕业后,15岁的李焕政先后在陕西神木县城关区团委、永兴区团委、共青团神木县委工作。1955年2月起,历任中共神木县委农工部副部长、县委办公室主任,县委常委、县革委会副主任;1971年8月,任榆林地委办公室副主任;1973年11月,升任榆林地委常委、地区革委会副主任;1984年3月,出任榆林地委副书记、行政公署专员,兼神府煤田开发公司总经理。

1988年5月,李焕政当选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90年10月起,出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曾连续当选中共第十三、十四、十五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000年12月退休。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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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周雅光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1988年5月-2000年12月
继任:
马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