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献明 (万历进士)
生平
编辑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陕西乡试举人,二十六年(1598年),登戊戌科进士[1],吏部观政,初授山西长治县知县,以忤上官降职,二十八年降为山西按察司照磨,二十九年升新泰县知县,为政持大体,廉洁自律,杜绝一切馈赠,敬士爱民,百姓得以安居乐业。以其治绩卓越,四三十一年调任长山县。临行之时,行李萧然,惟图书一箧而已。全县士民留之不得,为立生祠。三十四年补伊阳县,三十六年擢刑部主事,三十八年七月往关外决囚[2],三十九年晋员外郎、郎中,四十一年升任四川重庆府知府,以廉洁著名,告归之日,清介自高。于东城近郊置一别墅,琴书满屋,往来皆知名士,与当事者绝无干求。有诗词等集行世,祀乡贤[3]。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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