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秉德(1912年7月—2005年5月2日),男,河南洛阳人,中国教育家。曾任西北师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首批博导。长期致力于课程与教学论的研究,是新中国教学论、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小学语文教育等学科领域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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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毕业于河南大学教育专业,1936年攻读燕京大学乡村教育研究生。曾任湖北教育厅督学、河南大学教育系副教授、河南大学图书馆馆长。1947年赴欧洲日内瓦大学卢梭学院学习。1950年到西北师范学院任教。

社会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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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教育学会会长
  • 中国小学语文教学研究会副会长
  • 中国教育学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一届理事
  • 第六、七届全国政协委员

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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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获评全国优秀教师,1998年成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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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著作有

  • 《小学语文教学方法》
  •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 《教学论》
  • 《我国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战略问题》
  • 《李秉德教育文选》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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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李秉德. 大河报. 2012-07-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5).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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