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道之 (1911年)

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少将

李道之(1911年—2006年),男,江西吉水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将领,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少将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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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后参加长征。抗日战争期间,担任河南支队政治委员,军分区政治部组织科代科长,第二军分区地方武装部部长,冀东军区第十二军分区副司令员。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任冀东军区第十六军分区副司令员,冀热辽军区第十二军分区司令员,冀察热辽军区独立四师师长,第四野战军45军158师师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公安部队第十师师长兼广州警备区参谋长,1975年,担任辽宁省军区政治委员[1]

1955年,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2]。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和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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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吉安人物. 方志出版社. 2004: 277. ISBN 978-7-80192-171-0. 
  2. ^ 揭秘:中共首批开国将军的级别是怎样划分的?. 凤凰网(转自摘自《党史博览》2010年第5期). 2010-06-13 [2012-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6-20). 
军职
前任:
杨弃
辽宁省军区政治委员
1975年4月-1978年4月
继任:
任仲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