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庚 (明朝)

李长庚(?—1644年),字酉卿,号孟白,湖广黄州府麻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万历二十年(1592年)举人,万历二十三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历任浙江参政、山西按察使、江西左右布政使[1]。擢都察院副都御史,巡抚山东[2],不久任户部左侍郎,出督辽饷[3]。天启二年三月,升南京刑部尚书。三年,迁户部尚书,未任,以忧归。魏忠贤以之为杨、左东林党人,削籍还里。崇祯元年(1628年)五月起为工部尚书,复以忧去。五年八月,代闵洪学吏部尚书,因忤温体仁,再推郎中王茂学为知府,忤旨,斥为民。家居十年,国变,崇祯十七年(1644年)卒。[4]《明史》有传。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江西通志》:李长庚,万历二十三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历任江西左、右布政,除解费,察吏弊,清介绝俗。惟重士尊儒,属郡操觚者皆愿列其门,士民爱之,立祠滕王阁之右。入为顺天府尹,改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勤荒政,平武定寇盗,民赖以苏。
  2. ^ 万历四十四年二月,顺天府府尹李长庚为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
  3. ^ 万历四十六年,辽东用兵,议行登莱海运。明年,特设户部侍郎一名,兼右佥都御史,督辽饷,驻天津,以长庚为之。
  4.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200:李长庚,字酉卿,麻城人。万历二十三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历江西左右布政使,所在励淸操。擢副都御史,巡抚山东,尽心荒政,民赖以苏。旋为户部左侍郎,出督辽饷,百务坌集,长庚悉办治。崇祯间历吏部尚书,以忤温体仁斥为民。十七年卒。

参看 编辑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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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五十六》,出自《明史
官衔
前任:
汪应蛟
明朝户部尚书
1623年
继任:
陈大道
前任:
刘廷元
明朝工部尚书
1628年
继任:
张维枢
前任:
曾楚卿
明朝吏部尚书
1632年-1634年
继任:
谢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