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 (万历进士)

李鸿(1558年—1607年),字渐卿,一字仪羽,别号为溪,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今属江苏苏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首辅申时行的女婿。

李鸿
大明江西上饶县知县
籍贯直隶苏州府长洲县
室名字渐卿,一字仪羽,别号为溪
出生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
逝世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
配偶申氏(申时行女)
出身
  • 万历十六年戊子科举人
  • 万历二十年壬辰科贡士
  • 万历二十三年乙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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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六年(1588年)中式顺天府乡试第十一名举人[1],万历二十年(1592年)中会试,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方考中进士。次年,任江西上饶县知县,颇有政绩。因与朝廷税监对抗,被诬削职[2]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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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述13种,仅《书经讲义会编》、《赋苑》两种存世。

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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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野获编》载李鸿作诗讥讽其妻吴氏与有权势之吴氏两支通家之事[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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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二十三年乙未科进士同年序齿录》
  2. ^ 黄汝亨《上饶令李君墓志铭》
  3. ^ 《万历野获编·卷二十六》:认族谑诗 吴中有吴姓为让王之裔,然贫落不能支。又一吴,其起家甚微,而其姊归申相公,因得官鸿胪,骤为富人,浮慕让王,与通谱牒,旧吴反事之为尊行,过从甚匿,时相公婿李为溪(鸿)者,作诗嘲之云:“太伯之吴非此吴,圣贤不认认庸奴。只因太伯年深远,要认当朝申姐夫。”李之配,即吴夫人所出也。诗语虽尖,似近于薄。李登乡榜,曾为高仪部论列,覆试登乙未进士,为令与税当榼忤,废于家。
  • 《赋苑》编者李鸿生平考略 踪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