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溪古建筑群

东溪古建筑群位于重庆市綦江县东溪镇朝阳街,含东溪南华宫东溪万天宫东溪王爷庙、石桥(东溪太平桥上平桥[1],文物遗址年代为清代,2009年12月15日列为第二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2]

东溪古建筑群
第二批重庆市(直辖市)文物保护单位
地点綦江县东溪镇朝阳街
时代清代
编号75
登录2009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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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0〕110号,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庆市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暂行规定》以及建设部、国家文物局有关规定,在重庆市人民政府2010年3月公布的重庆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我县有4处(灵应岩石桅子、王良故居及墓、李绍隆题记、东溪古建筑群)文物保护单位、共计9个文物点需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我县分别对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所涉及的9个文物点进行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划定范围对我县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经批准划定的保护范围具有法律效力,是保护管理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违反者将承担相应责任。在控制地带内不修建直接或间接(包括从空中或地下)对文物构成危害、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环境风貌的新建筑物、构筑物;如必须修建时,必须按法定程序报设计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特此通知附件:綦江县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四界线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附件:綦江县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四界线一、东溪古建筑群(一)南华宫保护范围的四界线:东:9米为万天宫以及周志强、李明素等的住房;西:9米为一平坝,两侧分别为卢林民住房及房管所公房;南:9米分别为李后昌、文立芬、林中青、林中池、张洪、付顺芳、周伦先、付顺元、文小波、唐进贤等人住房,其中李后昌及文立芬的住房为公房,其余均为私房;北:9米为冷国强、冷国芳、张军、曹必福住房及房管所公房。控制地带的四界线:东:27米为万天宫片区;西:27米为平坝,两侧分别为李其书住房及房管所公房之间,赵学芳及赵光书家住房之间;南:27米分别为赵国建、杨焕友、陈华福、蒋友林、赵立才及王宫焱等的住房;北:27米为邹云辉、陈明善的住房与正街相邻处。(二)万天宫保护范围的四界线:东:9米为文立孝住房及正街道;西:9米是一片空地;南:9米为刘伟宗、王华忠、张德云、林国珍等居住的房管所公房;北:9米为一荒地及李大朋家住房。控制地带的四界线:东:27米为文立容居住的公房,郑华丽家及正街道;西:27米为210国道;南:27米为皮文有住房;北:27米至正街国道210公路边。(三)王爷庙保护范围的四界线:东南:9米为东丁河;西北:9米为东溪到柴坝公路面;西南:9米为公路路面;东北:7.5米为一条石阶小道,东北9米为空土壁。控制地带的四界线:东南:27米为綦江与东丁河交汇处;西北:11.6米—27米均为大石壁;西南:9米—29.6米是停车场,停车场旁边为曹海住房;东北:27米为一片空地,东北面33米为江永住房。(四)太平桥保护范围的四界线:东:9米为东丁河;西:9米为东丁河;南:9米为危公房;北:9米为一空地平坝。控制地带的四界线:东:27米为东丁河;西:27米为东丁河;南:19米外均为山壁;北:10米—16米为东柴公路,旁边为大山壁。(五)上平桥保护范围的四界线:东:9米为东丁河;西:9米也为东丁河;南:9米为古盐道;北:9米为陈永昌、蒋发珍住房。控制地带的四界线:东:27米为东丁河;西:30米为东丁河中的乌龟石;南:27米为古盐道;北:27米为东柴公路路面。二、王良故居及墓(一)王良故居保护范围的四界线:东:9米为杨家住房;西:9米为蹇泽燕家住房;南:9米为杨氏住房;北:9米是一小路。控制地带的四界线:东:30米为一片树林;西:30米是一片竹林;南:27米为一片荒地;北:30米为一片林地。(二)王良墓保护范围的四界线:东:9米为烈士墓;西:9米也为烈士墓;南:9米为烈士纪念塔;北:9米为一级阶梯下的平坝。控制地带的四界线:东:30米为陵园过道;西:30米也是陵园的过道;南:30米为綦江烈士陵园外墙路;北:30米为红军少年雕像。三、灵应岩石桅子保护范围的四界线:东:9米为山林;西:9米是一小庙;南:9米为农田;北:9米是綦(江)四(面山)公路路面。控制地带的四界线:东:30米为山林;西:30米是一农户;南:30米为农田;北:30米为清溪河。四、李绍隆题记保护范围的四界线:东:25米为綦江;西:30米为山壁;南:3米为河流;北:19米为川黔公路。控制地带的四界线:东:35米为綦江;西:36米为山壁;南:河流;北:25米为川黔公路。主题词:文化文物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6月12日印发
  2.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09)118号,200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