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千之(?—?),字能一,号云根,平阳(今属浙江)人。

理宗开庆元年(1259年)进士,历官南康、江阴教授,连江丞,通判嘉兴。入京担任枢密院编修,出京知信州。任钦州知州期间得末疾,医生告诉他吃小孩的肉可以强筋健骨。林千之派人于在本州境内捕童男女,杀死制成肉干,名为“地鸡”。嘉定十年(1217年),为当地土司告发,被免官流海南岛。秩满归里。有《云根痴菴集》,已佚。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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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乾隆《平阳县志》卷一六
  • 民国《平阳县志》卷二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