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尚德(15世纪—16世纪),祖容剑峰江西南康府星子县栗里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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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尚德是陶渊明的后裔,年幼时父亲去世,随母亲改嫁而改姓梁,正德年间尚为诸生时遇上宁王之乱,县官和学官都弃城逃走,他对众人说:“先圣宫殿、礼器、乐器还在,应该死守。”宁王朱宸濠离去,而学宫未受破坏。嘉靖元年(1522年),梁尚德中举人,嘉靖五年(1526年)成进士,任云南道监察御史,曾上奏《大礼防边漕粮茶税》诸疏。

之后他协助吏部,晋工部左侍郎,主持修筑外罗城、十王府;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升为南京刑部尚书[2],加太子太保一品俸赐玉,到三十五年(1556年)致仕,回乡写下《宾庐堂稿》、《鸥波亭集》等作品。明穆宗登极,特赐羊酒彩币慰问他,死后赐谕葬,入祀乡贤祠[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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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星子县志·卷九·人物志上》:陶尚德,字祖容,号剑峰,栗里人,靖节后裔也。正德中为诸生时会宸濠之变,守令学博皆弃城走,公倡于众曰:“先圣宫殿、笾豆、乐器在焉,宜死守。”濠去,泽宫无恙。嘉靖壬午领乡荐,丙戌成进士,三年改云南御史,有《大礼防边漕粮茶税》诸疏,至今赖之。为都御史,协吏部考察,晋左司空,筑外罗城、修十王府;陞刑部尚书,加太子太保一品俸赐玉,归田杜门,著《宾庐堂稿》、《鸥波亭集》。穆宗御极,特赐羊酒彩币存问,卒赐谕葬,祀乡贤。
  2.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四百八》:(嘉靖三十三年三月辛丑)陞工部左侍郎陶尚德为南京刑部尚书,巡抚辽东、右副都御史江东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陕西三边军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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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顾应祥
南京刑部尚书
1554年-1556年
继任:
翁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