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公双阙位于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汉至宋。1956年8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第一批历史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1]。1980年7月7日重新公布为四川省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2]。2006年5月25日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

杨公阙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所在四川省夹江县
坐标29°41′38.54″N 103°36′53.14″E / 29.6940389°N 103.6147611°E / 29.6940389; 103.6147611坐标29°41′38.54″N 103°36′53.14″E / 29.6940389°N 103.6147611°E / 29.6940389; 103.6147611
分类古建筑
时代汉至宋
编号6-695
登录2013年3月5日
保护历史
1980年7月7日:四川省重新确定公布的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注释 编辑

  1. ^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在工农业生产建设中注意保护文物的通知’,“(56)省二文字第0618号”
  2. ^ ‘关于重新公布全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一九八〇年七月七日,川府发(1980)154号文件
  3. ^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2006〕19号,200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