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遗址位于吉林省大安市月亮泡镇月亮湖南岸台地上,面积有75万平方米。此外,还包括了环月亮湖的东山头墓地、月亮湖渔场墓地等几十处同期遗址。1974、2001年两次发掘。汉书遗址发现了大量的房址、墓葬、灰坑等多处种类型的遗存以及装饰有篦点几何纹的筒形陶器、彩绘陶壶、红衣陶碗和各类青铜质的刀、扣等各种生活用品和生产工具。遗址中出土大量浇铸铜器的石范和陶范。汉书遗址可以区分为早、晚两个时期,早期被命名为“汉书一期文化”,时间跨度从西周时期到战国。晚期称为“汉书二期文化”,时间延续至汉代。[1]2001年,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汉书遗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吉林省大安市
分类古遗址
时代青铜时代
编号5-26
认定时间2001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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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汉书遗址. 白城市人民政府. [2021-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