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崖墓
江口崖墓位于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江口镇等地,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汉代。1956年8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第一批历史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1]。1980年7月7日重新公布为四川省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2]。2001年6月25日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2006年,位于江渎乡的江渎崖墓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入江口崖墓[4]。
江口崖墓 |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四川省彭山县 | ||||
坐标 | 30°13′7.86″N 103°54′12.74″E / 30.2188500°N 103.9035389°E | ||||
分类 | 古墓葬 | ||||
时代 | 汉 | ||||
编号 | 5-177 | ||||
认定时间 | 2001年6月25日 | ||||
|
江口崖墓以彭山区江口镇梅花村为中心,在周围30.4平方公里均有不同程度的分布。江口崖墓现存清理出的崖墓有4580座。现已成立江口汉崖墓博物馆对外展示。
注释
编辑- ^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在工农业生产建设中注意保护文物的通知. 维基文库. 1956-08-16 (中文).
-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重新公布全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发〔1980〕154号). 维基文库. 1980-07-07 (中文).
- ^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1-06-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8).
- ^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2006〕19号). 中国政府网. 2006-05-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06-13).
这是一篇与文物相关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