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江西省人民政府制发。
主要领导
厅长应 炯
副厅长
5
江明成 辛清华 瞿小华 谢志锋 江绍龙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组织上级机构江西省人民政府
机构类型江西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行政级别正地厅级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省政府大院
对外官网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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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2014〕10号),保留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 职能转变
  1. 按照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做好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的落实工作,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 将原省中小企业局的职责,划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3. 将原省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责,划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4. 将原省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责,划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5. 将省盐业集团公司(省盐务局)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责,划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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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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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31个职能处(室)。

  • (一)办公室
  • (二)法规处
  • (三)综合处
  • (四)产业处 
  • (五)科技处
  • (六)运行处
  • (七)保障处
  • (八)节能处
  • (九)投资处
  • (十)新兴产业处
  • (十一)中小企业处
  • (十二)融资服务处
  • (十三)工业园区处
  • (十四)指导处
  • (十五)装备处  
  • (十六)冶金处  
  • (十七)建材处 
  • (十八)石化处
  • (十九)有色处
  • (二十)医药处
  • (二十一)纺织处
  • (二十二)轻工处
  • (二十三)电子处
  • (二十四)软件处  
  • (二十五)无管处
  • (二十六)无线电监督检查处
  • (二十七)信息化处
  • (二十八)电子政务处
  • (二十九)信息安全处
  • (三十)对外交流处
  • (三十一)人事处


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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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41名(含纪检监察编制5名、专项行政编制1名)。 其中,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5名、纪检组长1名;正处级30名(含省信息化办主任1名)、副处级32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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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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