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玄锡(1477年—1544年)[1][2]天启,号东峰直隶徽州府休宁县民籍,婺源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正德庚戌进士,嘉靖时官至户部侍郎。

汪玄锡
大明户部左侍郎
籍贯直隶徽州府休宁县民籍
直隶徽州府婺源县
字号字天启,号东峰
出生成化十三年(1477年)十一月初六日
逝世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十一月
配偶娶程氏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应天乡试举人
  • 正德六年辛未科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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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六年(1511年)登辛未科会试第五十七名,二甲二十二名进士,授兵科给事中,三次升迁至兵科都给事中。反对廖铠冒功,继而反对明武宗北巡昌平宣府大同

明世宗即位,汪玄锡反对世宗宽恕张铣许泰罪。十六年(1521年)十一月升南京太仆寺少卿,嘉靖三年(1524年)五月改北太仆寺少卿,五年五月改任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晋太仆寺卿嘉靖六年(1527年)九月因李福达之狱连坐撤职,闲居多年。

 
汪玄锡于嘉靖四年在杭州南高峰佛手岩留下的题名

嘉靖十八年(1539年)十一月起用,恢复原职。嘉靖二十年(1541年)三月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3]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正月升任户部右侍郎。次年十月改左侍郎,十一月卒,赠户部尚书[4][5]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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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汪植。祖父汪煓。父汪玺,知县。母胡氏。永感下[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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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实录:武宗实录 ,78卷
  2. ^ 清代文献因避康熙帝名讳,作汪元锡
  3. ^ 明实录:世宗实录 ,247卷
  4. ^ 国朝列卿纪 ,154卷 ,574
  5.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3):“汪元锡,字天启,婺源人。正德六年进士。授兵科给事中。三迁都给事中。陕西镇守中官廖鸾族子铠,冒功为锦衣千户,隋鸾于陕。元锡争之,言铠父鹏已乱中州,勿使铠复乱陕右。乞征还鸾,置铠父子于理。偏头关之捷,录功太滥,偕同官言太监张忠、总兵官刘晖等不宜赏。湖广镇守太监杜甫请巡历所部,帝许之,元锡等据祖制力争。帝幸昌平、宣府、大同,元锡偕同官邢寰累疏谏;复言宣府守将朱振等皆扈从西巡,寇乘虚入塞,何以御之。已,闻帝将选禁军亲征四海冶部寇,复极陈不可。安远侯柳文镇湖广,奏携参随七十余人,元锡乞寝所奏。车驾还京,以应州之捷大赉文武群臣。元锡等言:“是役杀边民无算,六军多伤。今君臣欣喜交贺,而军民系贼庭,南向号哭,臣等何忍受赐。”中旨以纳粟都指挥马昊守备仪真,复遣内官分守潼关、山海关,驾又幸大喜峯口,欲招三卫花当、把儿孙,元锡等皆抗章谏。帝欲南幸,舒芬、黄巩切谏得罪,给事御史遂不敢争。及帝将亲征宸濠,元锡复谏沮。宸濠就执,元锡、寰偕六科驰疏请回銮。十五年,帝在南京,元锡等复屡申前请,且言:“供亿繁费,使牒旁午。奸宄冒官校,少女充离宫。陛下不以宗社为重,专事逸游,岂能长保天下。”语甚危切。中旨以内官晁进、杨保分守兰州、肃州,元锡等言:“二州逼强寇,不可增官守,累居民。”群小不悦,矫旨责之。诏改团营西官厅为威武团练营,以江彬、许泰等提督之,别择地为团营教场。元锡言:“拓地则扰居民,兴工则费财力,以朝廷自将之军而彬等概加提督,则僭名分。”不从。会帝崩,事已。世宗即位,疏言:“都督郤永以附江彬下狱,宜释而用之。锦衣都指挥郭鳌等十人皆彬党,宜下狱治。”咸报可。张铣、许泰系狱,帝忽宥其死。元锡争,不听。屡迁至太仆卿。嘉靖六年,帝以李福达狱下三法司于理。元锡不能平,有后言,闻于张璁,幷下狱夺职。后用荐起故官。历户部左、右侍郎,致仕,卒。”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六年辛未科进士登科录》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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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〇三》,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