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瑞(1662年—1681年),北人[1],清朝公爵,侯爵。因被诬陷参与策划造反而与二弟沈珽一同自杀身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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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九年(1670年),沈瑞承袭其叔沈永兴之爵位,封为续顺公,居于潮州[1]。永历二十九年(1675年)三藩之乱爆发,郑经掠广,沈瑞随总兵刘进忠投降郑经,封为怀安侯,居于思明,永历三十一年(1677年)二月,举家迁居东宁台湾),并娶郑斌之女郑氏为妻[1]。沈家人口众多,所有米粮也不足以让全家人温饱,祖母金氏因此时常拿出黄金交换,或拿出元宝烧凿维生[1]。郑经的贴身侍卫冯锡范得知此事后,便十分觊觎那些钱财[1]

永历三十五年(1681年),郑经逝世,冯锡范掌权,同年姚启圣部下傅为霖造反事发,冯锡范便罗织沈瑞的罪名,指控其参与策划造反[1][2]。之后六官开会表决,一致认为不该“以‘莫须有’之事,而置瑞于死地”,但冯锡范私自命令部下陈庆用白布将沈瑞及沈珽两人勒死[1]。沈瑞听到消息后,便与沈珽一同上吊自杀[1]

沈瑞自杀后,冯锡范囚禁其眷属,仅将沈瑞之妻郑氏释放。后郑氏亦上吊自杀[1][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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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苏南成、吕秉城、王振惠、游醒民、黄典权、叶英、赖建铭 (编). 《臺南市志.卷七:人物志》. 台南市政府. 1979-02-28: 第202–203页. 
  2. ^ 2.0 2.1 沈瑞. 国家图书馆 台湾记忆. 2003-12 [2021-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