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实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1]。法律事实的存在是产生法律后果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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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事件

  • 行为:以权利主体的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
  • 事件:不以权利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包括绝对事件和相对事件。绝对事件指不是由人们的行为而是由某种自然原因引起的事件。相对事件指由人们的行为引起的事件,但它的出现在该法律关系中并不以权利主体意志为转移。

肯定的法律事实否定的法律事实

  • 肯定的法律事实:表明法律事实的产生要求有一定的现象而出现。如果不存在该现象,就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 否定的法律事实:表明法律事实的产生要求不存在一定现象。如果存在该现象,就不可能产生这一法律后果。

一次性作用的法律事实状态

  • 一次性作用的法律事实
  • 状态:长时间地、连续地或定期地存在的并产生法律后果的情况。

单一的法律事实事实构成

  • 单一的法律事实:法律后果的产生要求有单一的现象出现。
  • 事实构成:有些法律关系必须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在这些法律事实之间形成了一个法律事实的系统。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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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法制网. 2013年5月14日 [2014年7月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