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注释书
法律注释书(德语:Gesetzeskommentar,在法律专业语言中简称注释书、Kommentar)在法律领域中,是指对一部或多部法律的每个条文进行解释,供实务参考或学习使用的书籍。
目的
编辑法律注释书批判性地探讨法律或其他规定的解释和说明,旨在帮助所有相关人士正确适用法律。因为,法律用语为了涵盖各种日常情况,通常较为抽象,即使受过法学教育训练的读者,也未必都能轻易理解法律条文中一切措辞的含义、它们之间的关系以及整体脉络。
型式
编辑篇幅
编辑根据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可以区分为简明注释书(Kurzkommentar)、手册式注释书(Handkommentar)、多卷本大型注释书(mehrbändigem Großkommentar)和学习注释书(Studienkommentar)。即使是相对简洁法律的简明注释书,也可能达到2,000页的篇幅,例如哈拉尔德·汉斯·科尔纳的《麻醉剂法(BtMG)》注释书)。注释书有精装书籍形式,也有活页版本,后者每年会根据不同作品发行一次或多次补充内容。近年来,法律注释书也开始单独以电子版形式发行,或作为印刷版的补充。
这类书籍通常以单行本的形式出版,但有时也会分多次刊登在大学的学报等刊物上。出版成书时,书名中常使用“注释书”以外的词语,如“注释”、“注解”、“条解”、“逐条”、“要义”等。
引用
编辑引用法律注释书时,通常以条文和边码的方式引用(例如“Palandt, BGB, 73. Auflage, § 433, Rn. 10”)。
最后,非官方的法律注释书还应与实际上属于官方的法律注释书区分开来,后者通常作为附录出现在立法过程中的法案草案中,在从立法者角度进行解释时扮演着重要角色。
内容
编辑编排
编辑法律注释书逐一列出法律等条文(基本上是一条一条地列出),通常按照法律条文的顺序编排。立法者通常不是随便安排这些顺序,而是基于编纂方法论上的考虑。
注释书旨在确定法律的适用范围,并将日常生活中的案例归类到相应的规定下。注释书对每条条文的意义、要件、效果等进行解说。如有需要,也会列出相关条文、判例、行政实例和参考文献等。会以抽象方式和实例解释法律规范,并说明其与其他法律规范的关系。法律条文中的短短一个句子,往往会有数页的注释。
注释书原则上会对所有所涉及法令的条文解说,但如果作者认为某些条文重要性较低,可能只列出条文而不作任何解说。对于制定时的过渡措施等当前参考意义不大的内容,有时甚至会省略条文的记载。
资料来源
编辑就新制定的法律,注释书使用法律草案、立法提案作为资料来源,这些资料包含国会以印刷品形式呈现(例如刊行于公报)、作为法律颁布的“官方理由”。如果已经施行一段期间,实务上已有案例,还会评估法院对法律条文的相关判决,以及注释书作者的个人见解。注释书的编写基础,除了本于法律的释义、法学方法的原则,也包含对法学出版物的文献分析。
注释书中,对法律的解释,有一部分来自学者(大学教授),也有一部分来自实务工作者(法官、公证人、律师和公务员)。
各国概况
编辑德国
编辑对于《德国民法典》(BGB)的注释,联邦最高法院在判决中也会使用的一个重要资料来源是本诺·穆格丹(Benno Mugdan)1899年编纂的《德意志帝国民法典全部资料》。
德国民法领域最重要的注释书之一是《Grüneberg》(以联邦最高法院法官Christian Grüneberg命名,前身为以第一位编辑Otto Palandt命名的《Palandt》),自1939年第一版以来一直对《德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进行解释。这是一本每年更新的简明注释书。2020年的第79版已达到约3,400页的薄纸印刷版,几乎达到了可翻阅的极限。这本由前帝国司法考试局局长奥托·帕兰特编辑的注释书为出版社带来了巨大成功[1],可能是该国最成功的法律注释书[2]。
此外,在德国刑法领域,《Schönke/Schröder》和原名为《Fischer》(现称为《Tröndle》)的简明注释书也非常知名。大型注释书的例子包括每隔数年更新一次且包含多卷本的《Soergel》、《慕尼黑刑法注释书》(简称“MünchKomm”或“MüKo”)或以其第一位编辑Julius von Staudinger命名的《Staudinger》。
瑞士
编辑瑞士的多卷本大型注释书,通常以出版社所在城市命名,例如《巴塞尔》、《伯尔尼》和《苏黎世》注释书。也有新型的注释书,如仅在网上发布、开放获取的《Onlinekommentar.ch》。[3][4]2023年,瑞士最高法院首次在一项判决中引用了这种数位注释书。[5]
日本
编辑目前,日本法界在各个领域都出版了大量的注释书。主要法令的注释书有多种型式,从学习者的基础解说,到实务工作者的详细阐述;从小型到大型均有。代表性的注释书包括以下几种:
- 《注释》系列(《注释民法》、《注释公司法》、《注释刑法》等),有斐阁出版
- 《基本法注释书》系列(日本评论社,法学研讨会别册)
- 《大注释书》系列(青林书院)
- 《判例注释书》系列(三省堂)
由法律起草者编写的注释书包括以下几种:
- 梅谦次郎《民法要义》
- 水野錬太郎《著作权法要义》
实务重要性
编辑法律注释书在法律实务中极为重要。当然,由于它们不是官方出版物,并不强制遵循。毕竟,在司法独立原则之下,法官可以根据自己的见解裁断法律问题,不能要求法官遵循判例法和法学文献中的某种特定观点。在某些情况下,这甚至是不可能的,例如当注释书中并列呈现多种相互矛盾的观点,或不同注释书之间存在相反的陈述时。
不过,在缺乏相关判例且法律规定不够明确的情况下,法院在判决中经常会参考法律注释书的内容。这些注释书能使法律适用者更清楚地了解某一特定法律条文是否适用于特定案例,以及如何适用。对于从立法者角度进行解释的方法,由立法者自己撰写的法律注释书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当出现多种可行的解决方案时,大量关于某一特定主题的注释和判例可能会形成一种主流观点。
参考资料
编辑- ^ C. H. Beck: Der juristische Verlag seit 1763, in: Juristen im Porträt, Festschrift 225 Jahre C. H. Beck, 1988, S. 19.
- ^ Karl-Friedrich Lenz: Das Ungewöhnlichste im Recht - die Einführung der Superlative, 1991, ISBN 3-406-36202-8, S. 221.
- ^ Benjamin Rothschild: Juristische Kommentare kostenlos im Internet. In: plaedoyer.ch. 27. März 2023, abgerufen am 14. April 2023 (deutsch, Bezahlschranke).
- ^ Onlinekommentar.ch ist die erste gemeinnützige Plattform für Open-Access-Kommentare in der Schweiz. In: onlinekommentar.ch. Abgerufen am 14. April 2023.
- ^ Entscheid 6B_86/2022. In: bger.ch. Schweiz. Bundesgericht, 22. März 2023, abgerufen am 14. April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