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周禄(?—?),字式谷,号半石湖广黄州府黄冈县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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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湖广乡试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进士。工部观政,四年授户部浙江司主事[1],管太仓银库,五年丁忧。崇祯元年除原职,二年管九江钞关,四年升贵州司员外,晋郎中,崇祯四年出知常州府。六年(1634年)以宜兴民变降调,遂解绶归里,肆志诗文,行草书妙绝一时,为董其昌所赏。急难好施,乡里德之,年七十余卒。黄冈赤壁东北城内有洗烦楼,为洪周禄建,下有栖霞馆,皆董其昌书榜,侧有广容园,旋为广嗣庵。清朝顺治初,府官曾借居乡绅洪周禄宅[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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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天启壬戌科序齿录》:洪周禄,黄州府黄冈县民籍,增生,字式谷,号半石,治礼记,行一,己亥年十二月初五日生。乙卯乡试五十四名,会试一百九十名,廷试二甲四十四名。工部观政,甲子授户部浙江清吏司主事。曾祖明道;祖昊;父承化,敕封户部浙江司主事;嫡母萧氏,敕封安人,生母雷氏。具庆下,兄声远,南户主事;圣典,廪生;钟声,庠生;图远,国子生;钟显;道英;九思,俱庠生;弟天禄,庠生;世禄;开远;师远,庠生;和声;云声。娶钟氏,敕封安人。子有征、有孚、有泽。
  2. ^ 《黄冈县志》
官衔
前任:
石万程
明朝常州府知府
崇祯四年-六年
继任:
王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