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广巡抚,全称巡抚湖广等处地方兼赞理军务明朝清朝前期的一个巡抚职位[1]雍正年间改为湖北巡抚

沿革 编辑

清朝历任湖广巡抚

参考 编辑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73):“巡抚湖广等处地方兼赞理军务一员。正统三年,命都御史贾谅镇守,以后或侍郎或大理卿出抚。景泰元年定设巡抚都御史兼赞理军务。万历八年,改为提督军务。十二年,仍为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