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满洲铁道附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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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满洲铁道附属地(日语:南満州鉄道附属地みなみまんしゅうてつどうふぞくち)简称满铁附属地満鉄附属地まんてつふぞくち),是20世纪前半期南满洲铁道南满铁路两侧宽16.7米至3000米不等的所有地,总面积达524.34平方公里。 满铁对这些土地不仅拥有所有权,也有行政权

背景 编辑

俄罗斯帝国东清铁路的附属地有约20%的面积用于修建铁路和附属设施,其余部分未作规划和开发,而是出售或出租给各国商民以获取利益。每年的长、短期地租获利超过一百万卢布。日俄战争爆发时,仅大连市区有成规模的规划,大部分东清铁路的附属地都没有市街的规划和建设,只在车站附近有少量无序的建筑物,基本没有道路、上下水等基础设施。[1]:137

历史 编辑

1905年大日本帝国日俄战争中获胜,根据《朴茨茅斯条约》获得了俄罗斯帝国东清铁道南满洲支线,同时也继承了铁路附属地制度。

1931年9月18日九一八事变之后,满铁在其附属地内的行政职能以及各种政治活动被逐渐削弱,其业务被置于关东军司令部的监管之下。满洲国建立后,原由满铁经营之学校、医院、大学改由满洲国国家经营。满洲重工业开发株式会社取代满铁地位,满铁职责受到限缩。

1932年8月7日,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与满国务总理郑孝胥签订《满洲国铁路、港湾、航路、航空及新线修建管理协定》,规定:“满洲国将铁路、港湾、水路经营及敷设委托于满铁。”[2]满铁获得除中苏合办之中东铁路满洲里绥芬河)以外之东北所有铁路之经营权。

1937年1月27日,南满铁道株式会社与日华北驻屯军商定开发华北经济五年计划。11月5日,《日满条约》签订[来源请求],撤销治外法权和移交满铁附属地行政权,满铁附属地归并入满洲国管辖。但满铁仍然拥有土地所有权。

1942年,满铁总部由大连迁往新京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之后,满洲国失去所有管辖权,而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亦停止运作,其资产大多被苏联红军接收并拆运回国。满铁资产清算工作直至1957年才最后结束[3]

概况 编辑

满铁附属地包括铁道沿线和附近的城镇、厂矿等区域。满铁本线的附属地最窄处有43米,最宽处有427米;安奉线的附属地最窄处有17米,最宽处有36米。[4]:87俄罗斯在修建东清铁路南满部分时为了控制成本,线路都与已有的城镇保持一定距离。而奉天、宽城子等地在日俄战争之前已经有大清政府设立的商埠地,供各国人商贸之用。[4]:108

行政 编辑

附属地的最高行政机构就是社址在关东州的满铁总社。满铁总社设有地方部[4]:86,87,统管整个附属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等。总社在附属地内又下设许多出张所、事务所。由于附属地的铁路贯穿长春、四平、开原、铁岭、沈阳、辽阳、鞍山、营口、盖平、瓦房店、抚顺、本溪、丹东等十余个大城市。而这些城市都是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满铁附属地原指大连至长春704.3公里、奉天至安东260.2公里、旅顺线50.8公里、营口线22.4公里、抚顺线52.9公里,以及甘井子、浑河、榆树以及与这两条干线相连接的铁路支线的铁路用地,全长1129.1公里,占地面积1908年为182.76平方公里,到1936年扩大到524.34平方公里,包括许多城镇、市街用地及矿区。

九一八事变前,日本殖民当局就是通过满铁附属地来控制着大半个东北的经济命脉。1937年,满铁附属地的行政权移交给满洲国,但满铁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满铁在其附属地内的行政职能以及各种政治活动被逐渐削弱,其业务被置于关东军司令部的监管之下[5]

满铁于1907年制定了《南满洲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附属土地居民条例》。规定附属土地的居民有义务缴纳事实上的税款,称为“公费”,包括“家庭税(相当于所得税和公司税)”和“混合税(各种业务活动的营业税)”。这比日本本土的税收要低得多,但是即使如此,拖欠费用的人也可能会被要求搬离满铁附属地。

附属地分为“公费赋课区”和“中间区”,人口多而又富裕的地区作为“公费赋课区”收取公费,人口少而无法承担公共费用的地区被指定为“中间区”,不收取任何公共资金。满铁在主要的公费赋课区设立了“地方事务所”。 同时设立了“地方委员会”作为地方事务所的咨询机构。从1922年起举行地方委员会委员选举,赋予所有缴纳家庭税的居民和25岁及以上的男性投票权,换句话说,只要承担家庭税,未成年人和妇女均可享有投票权[6]

建设 编辑

工业建设 编辑

为了加快对南满铁路的改造,于1908年在大连建立了沙河口铁路工厂,至1911年已初具规模,建成了占地面积达27万坪的大工厂。由此,也相继带动了瓦斯、电气、码头、煤矿等各种机械设备制造业和加工业的建立及产业的发展。大连港码头及防波堤的建设和改造使之年吞吐量达700万吨货物;安东港修筑岸坡,并在安奉铁路和鸭绿江架桥直通日据朝鲜;在营口港修筑岸壁4000尺。

城市建设 编辑

以满铁附属地中心作为当地行政机构,除奉天外在东北其他9个城市都设置了事务所,沿线大小约30个城市,相继建有日本小学、中国公学堂等教育设施,及公园、图书馆、医院和文化卫生机构,投资经营电气事业、市场公司、报社、交易所等,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功能。满铁在附属地的主要城市建设包括:车站站房及其他交通机关建筑,满铁经营的旅馆、医院、邮局等公共设施,满铁社员家属及驻军家属住宅,满足日侨生活需要的文化教育设施、工商业建筑,以及佛教寺庙神道教神社等宗教建筑[7]

 
满铁奉天大和旅馆

参见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何一民; 韩英. 中东铁路与民初东北城市发展变迁.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6, 33 (3). 
  2. ^ 满洲国史编纂刊行会. 《滿洲國史》. 东京: 谦光社. 1973. 
  3. ^ 李新总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韩信夫、姜克夫主编 (编).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华书局. 2011. ISBN 9787101079982. 
  4. ^ 4.0 4.1 4.2 小林英夫. 満洲国を産んだ蛇 関東州と満鉄附属地. KADOKAWA. 2023-07-27. ISBN 978-4046064417 (日语). 
  5. ^ 小牟田哲彦. 大日本帝国の海外鉄道. 东京堂出版. 2015. ISBN 9784490209112 (日语). 
  6. ^ *森山康平. 写説 満州. ビジネス社. 2005. ISBN 4-8284-1221-2. 
  7. ^ 曲晓范. 满铁附属地与近代东北城市空间及社会结构的演变. 社会科学战线.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