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发展及援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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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发展及援助基金(葡萄牙语:Fundo de Desenvolvimento e Apoio à Pesca,葡文缩写:FDAP),是负责对有助澳门特别行政区渔业发展的项目及活动给予援助的基金。基金由行政管理委员会管理。[1]原属于行政长官监督,2021年2月1日起改由运输工务司监督。[2]
渔业发展及援助基金 Fundo de Desenvolvimento e Apoio à Pesc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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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 | |
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 | 黄穗文 |
部门资讯 | |
部门性质 | 行政、财政及财产自治的公法人 |
成立年份 | 2007年 |
所属部门 | 运输工务司 |
总部 | 澳门万里长城海事及水务局大楼 |
职权
编辑“渔业发展及援助基金”的宗旨为对有助澳门特别行政区渔业发展的项目及活动给予援助。
上款所指的项目及活动主要为:
- 有助提高渔业生产力的项目及活动;
- 改善渔业的经营条件的项目及活动;
- 有助渔业发展的研究和培训项目及活动;
- 属其职责范围的其他活动。
组织法例
编辑- 第3/2007号行政法规(2007年2月26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核准渔业发展及援助基金。
- 第93/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2007年4月2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核准《渔业发展及援助计划规章》。
- 第152/2010号行政长官批示(2010年5月24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修改经第93/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核准的《渔业发展及援助计划规章》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一条及第十七条。
- 第189/2017号行政长官批示(2017年6月19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修改《渔业发展及援助计划规章》第八条。
- 第6/2023号行政法规(2023年2月27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修改第3/2007号行政法规《渔业发展及援助基金》。
运作
编辑渔业发展及援助基金由行政管理委员会管理。行政管理委员会由至少三名、最多五名成员组成,其中两名成员分别为海事及水务局局长及财政局代表,前者担任主席一职;行政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其任期,由行政长官以批示委任和订定。主席不在或因故不能视事时,由其法定代任人代任。行政长官在委任财政局代表及行政管理委员会其他成员时,亦委任有关代任人。主席在行政管理委员会成员中指定一名秘书及其代任人。[1]
主席
编辑委员会成员
编辑除主席之外,其余四名成员包括财政局代表一人,目前为黄羡虹;其余三人为郭虔、邓应铨、萧锦明。
支援
编辑参考来源
编辑- ^ 1.0 1.1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漁業發展及援助基金.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门户网站. [2020-04-04] (中文(繁体)).
- ^ 论尽媒体. 旅遊局2月1起轉入經財司|論盡媒體 AAMacau. 论尽媒体 AllAboutMacau Media. 论尽媒体. [2021-0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2).
- ^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印務局 - 第3/2007號行政法規. bo.io.gov.mo. [2020-04-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