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刑法典
澳门刑法典是澳门一部规范刑事诉讼活动以及审理澳门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葡属澳门时期,当地使用1886年通过的《葡萄牙刑法典》审判刑事案件。1982年,葡萄牙制定新刑法典,但澳门依旧沿用1886年的刑法典。1995年11月18日,澳门总督韦奇立批准《澳门刑法典》,并以第58/95/M号法令公布。1996年1月1日起,澳门刑法典开始生效。[1]
刑法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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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总督 | |
引称 | 刑法典 |
地域范围 | 澳门 |
制定机关 | 澳门总督 |
签署日期 | 1995年11月18日 |
签署人 | 澳门总督韦奇立 |
施行日期 | 1996年1月1日 |
修订 | |
第6/2001号法律 第3/2006号法律 第6/2008号法律 第11/2009号法律 第2/2016号法律 第8/2017号法律 | |
现状:获修订 |
参考资料
编辑- ^ 澳门刑法典 黎小江,莫世祥主编 《澳门大辞典》 1999 第431页. [2021-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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