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组织章程

澳门组织章程》(葡萄牙语:Estatuto Orgânico de Macau, EOM),为葡治澳门的宪制文件。1976年2月17日以第1/76号法律形式颁布,其后经第13/90号法律及第23-A/96号法律修改。该章程草案曾于1975年8月16日公布,以便澳门市民研究、讨论和参与。澳门政权移交中国后由《澳门基本法》取代。

第1/76号法律
葡萄牙共和国革命委员会英语Revolutionary Council (Portugal)
澳门组织章程
地域范围 澳门
制定机关葡萄牙共和国革命委员会
通过日期1976年2月10日 (1976-02-10)
签署日期1976年2月10日 (1976-02-10)
签署人葡萄牙总统高美士
施行日期1976年2月10日 (1976-02-10)
废止日期1999年12月20日 (1999-12-20)
现状:已废除

参考文献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

参见 编辑

先前文件:
葡萄牙共和国宪法
澳门宪制性文件
1976年2月17日—1999年12月19日
后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