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圭同性婚姻

概述

2007年12月27日,乌拉圭总统巴斯克斯签署认可同性民事伴侣关系的法案。2008年1月1日,乌拉圭认可同性民事伴侣关系的法案正式生效[1]。2009年8月27日,乌拉圭众议院以40票赞成、13票反对通过允许同性伴侣领养孩子的法案。9月9日,乌拉圭参议院以17票赞成、6票反对通过允许同性伴侣领养孩子的法案。

南美洲
  同性婚姻
  承认其他形式的同性结合
  不承认或现状未知
  法案考虑中
  禁止同性婚姻及其他形式的同性结合
  同性性行为非法

同性婚姻 编辑

2013年4月10日,乌拉圭下议院92名议员中,有71人对《同性婚姻法》投赞成票,法案待总统何塞·穆希卡签署后便生效,乌拉圭成为全球第12个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2]

注释 编辑

  1. ^ (西班牙文) Ley Nş 18.246 UNIÓN CONCUBINARIA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1-07-27.
  2. ^ 烏拉圭通過同性婚姻法. 香港电台.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