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

古代军事警示用烟火
(重定向自烽燧

烽火,又称烽燧狼烟狼燧,是一种用于示警的讯号。白天以燃烧掺有粪便的柴草,释放浓烟来表达讯息,此称为“燧”。夜里则燃烧加有硫磺硝石的干柴,使火光通明,以传递紧急军情,此称为“烽”。

美洲原住民燔烟燧来传递讯息。

通常会在险要处或交通要道上建筑用于传递这种讯号的高台,后方看见讯号便知有战事发生,出兵相助。《武经总要》记:“唐法:凡边城候望三十里置一烽,须在山岭高峻处,若有山岗隔绝,地形不便,则不限里数,要在烽烽相望;若临边界,则烽火外周筑城障”。商周时期便设置了边境上的烽火台[来源请求],中国有关烽火的事件之一是《史记》中记载周幽王的“烽火戏诸侯”,不过也有专家认为“烽火戏诸侯”非史实[1]

注释 编辑

  1. ^ 清华简推翻《史记》记载 “烽火戏诸侯”是戏说. 成都日报. 2012-01-13 [2013-04-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