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合甫大毛拉

牙合甫大毛拉(1895年—1977年),亦作亚库甫喀孜新疆省柯坪县柯坪镇喀拉库提村人,曾在新疆省柯坪县当选为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

  • 小时在柯坪上经文学校,青年时上喀什经文学院,毕业后回柯坪,任玉尔其乡喀孜。
  • 民国23年 (1934年),县维文会成立时任维文会会计,兼任会立第一小学校宗教教师。
  • 民国27年(1938年),任柯坪县喀孜阿旬。
  • 民国37年(1948年),当选为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去南京参加行宪国民大会
  • 新疆省参议员[2]
  • 1950年5月,被逮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后改判18个月。刑满释放后,回家务农。
  • 1953年,任柯坪县政协委员。
  • 1964年,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被戴上反革命分子帽子,撤去县政协委员职务。
  • 1977年,病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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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柯坪县志编纂委员会编.《柯坪县志》.乌鲁木齐市:新疆大学出版社,1992.第427页
  2. ^ 何汉章编,唐亚屏主编.《第一届国民大会专辑》.北平市:东方出版社,民37.第64页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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