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年(?—1642年),字穉生,号羲叟山东兖州府寿张县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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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生三岁而孤,事母孝,事兄恭。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山东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进士,初授汝阳县知县,吏事精敏,而不务严刻,士民畏而爱之。四十七己未入觐,泰昌元年十月考选,授云南道御史,极言大工靡费之弊,以规切冬官,望皇上轸念民艰,示天下以俭,倘营建可缓,不妨暂借内帑以充辽饷。疏救御史张慎言,以疏言稍激,夺俸半年。二年四月奉差巡视京、通二仓,后告归。四年以给事中李鲁生举荐,复除云南道御史,五年三月疏纠蓟辽总督吴用先,荐原任大理寺少卿范济世、南京大理寺寺丞谢启光、湖广按察使岳骏声、湖广布政使俞维宇。又巡视陕西茶马,七年八月以殿工加恩,加升太仆寺少卿,九月再按甘肃。崇祯二年二月,转任江西参政,四月以党附魏忠贤列名逆案,削籍为民。归里日以施予为事,修学宫,设义田。又遇岁祲,煮粥食人,时米价斗二千金,全活者甚众。崇祯十五年(1642年),清兵攻城,王大年佐有司守城,城破死节[1]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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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先登贤书者凡四世,父王绍业以明经贡入太学,母黄氏博通书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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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寿张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