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太华
国家广电总局原局长,中共安徽省委原书记
王太华(1945年10月—),男,江西兴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在原江西师范学院中文系学习,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是中共第十四、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六、十七届中央委员。曾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中共安徽省委书记,安徽省省长等职。
王太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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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12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 |
现任 | |
就任日期 2013年3月 |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11届全国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 |
现任 | |
就任日期 2011年3月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 | |
任期 2004年12月—2011年3月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45年10月(79岁) 中国江西省兴国县 |
籍贯 | 江西兴国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宗教信仰 | 无 |
签名 | |
网站 | 王太华简历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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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1965年,王太华考入原江西师范学院中文系学习。“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在校大学生被迫“下放”农村劳动。1968年底学业中止,被安排到“江西生产建设兵团”九团锻炼。此后,他长期在江西省地方工作。197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学副校长,市招办主任,市委宣传部部长,地区行署副专员等职。40岁时,出任中共江西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
1992年,王太华调往安徽省。历任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曾兼任中共合肥市委书记。1998年10月,出任安徽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次年2月,正式当选省长;2000年1月,晋升中共安徽省委书记、并不再担任省长职务。2003年1月,在安徽省第十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当选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4年12月,接替徐光春,出任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至2011年3月退休。在任期间中国国产动画《雷锋的故事》于2010年在央视少儿频道播出,由于其低劣的剧情和制作质量,动画制作组对雷锋形象的丑化,被部分网友怀疑王太华和时任央视台长焦利就是《雷锋的故事》通过广电总局审查并在央视少儿频道播放的幕后推手,且两人有可能和沈阳春秋动画有限公司董事长庞宝春,同时也是《雷锋的故事》总导演有联系,2011年2月28日,在全国政协第十一届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被增补为全国政协委员。[1]
参考文献
编辑- ^ 王太华等4人增补为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新浪网. 2011-02-28 [2017-09-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1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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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陈福今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 2013年-? |
现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
前任: 孟富林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2003年1月-2004年12月 |
继任: 郭金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 ||
前任: 徐光春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 2004年12月-2011年3月 |
继任: 蔡赴朝 |
前任: 回良玉 |
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 1998年10月-2000年1月 |
继任: 许仲林 |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前任: 回良玉 |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员会书记 2000年1月-2004年12月 |
继任: 郭金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