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孟超(16世纪—1642年),飞侯南直隶常州府武进县[1]明朝军事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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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孟超是天启元年(1621年)的武举人,次年(1622年)联捷武进士[2],获授广东东山守备,当时澳门葡萄牙人为乱,他上陈困夷政策,上级同意,命他移镇澳门,命令人民不得拿米和酒出境和葡萄牙人互市,违者论死,不久对方乞降。

天启七年(1627年)朝廷擢陞王孟超为涠洲游击,海寇刘香老作乱,他防卫并斩获千多人,余众逃遁;涠洲有五个采珠池,他拒绝巡按高钦舜求珠,遭对方诬陷而被免官。崇祯十五年(1642年),他在对策选将材获得第一名,授职洞庭都司佥书守卫岳州,讨平频繁出没的湖寇,不久平江山流贼甘明扬等数千人入侵岳州,剿贼的将领畏惧不敢前进,偏沅巡抚陈睿谟命他出击,他奋身出战,斩杀贼首数十级,很快敌军包围擒拿,依然骂不绝口因此被杀,头颅悬挂在树上,依旧怒目而视,朝廷得知后追赠游击将军,恩荫一子为小旗[1][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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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緖《武进阳湖县合志·卷二十三·人物传》:王孟超,字飞侯,武进人,天启壬戌武进士,授广东东山守备,时香山澳夷叛,孟超陈困夷策,大府善之,命移镇澳,令民毋得以合米斗酒出境市夷,违者死,无何夷窘乞降,丁卯擢涠洲游击,会海寇刘香老乱,孟超御之,斩获千余乃遁去,涠洲珠池五,巡按高钦舜求珠弗与,因诬奏孟超免官归。崇祯壬午对策选将材擢第一,为洞庭都司佥书守岳州,时湖寇方剧,孟超悉讨平之,既而平江山寇甘明扬等数千人侵岳,时会剿诸将畏贼不敢进,孟超奋身搏战斩贼首数十级,贼众复大至合围,被执骂不绝口,遂被杀,悬首树杪犹怒目瞋视,事闻赠游击将军,荫一子为小旗 陈志谢方琦撰传
  2. ^ 光緖《武进阳湖县合志·卷十八·选举志》:武甲榜 明……天启二年壬戌科 王孟超 都司佥书赠游击有传……武鄕科……明……天启元年辛酉科 王孟超 壬戌进士
  3. ^ 康熙《常州府志·卷二十四·人物三》:王孟超,武进人,天启武进士,为洞庭都司中书。崇祯年岳州平江县山冠甘明阳等数千人侵岳,时会剿诸将畏贼不敢进,沅抚陈睿谟檄孟超往,孟超奋身抟战,斩贼首数十级;贼众合围被执,骂不绝口,贼杀之悬首树杪,犹怒目瞋视,抚按请恤赠游击将军,荫一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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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緖《武进阳湖县合志》·卷十八·选举志
  • 光緖《武进阳湖县合志》·卷二十三·人物传
  • 康熙《常州府志》·卷二十四·人物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