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宣 (弘治甲子举人)

王宣(15世纪—16世纪),子钟一臞福建泉州府晋江县[1]明朝儒者。

生平 编辑

王宣是成化二十年进士蔡清的门生,与易时中、林同、赵逮、蔡烈同门,并与陈琛李墀张元玺并称四杰,持论正大,确守师说,而有自己见解,学者一致称颂;弘治十七年(1504年)他中举人,但会试不第,以双亲年老需要奉养,终其身不再应举。泉州知府顾可久兴建一峰书院,选择士有志者修学,让他在内教学,常说:“学者混为一,便非真知。”为人廓落豪迈,俯视一世。有文集及《东坡文集选粹》流传[1]

参考资料 编辑

  1. ^ 1.0 1.1 道光《晋江县志·卷三十八·人物志·名臣之二》:王宣,字子钟,号一臞,受业于蔡虚斋之门,与陈琛、李墀、张元玺称四杰。持论正大,确守师说,而间有发明,学者翕然信之。弘治甲子举人试南宫,不第,遂一意养亲,终其身不复应举。郡守顾可久建一峰书院,治斋居,构堂为屋数十间,择士有志者肄业,延宣典教事。盖重文毅公而因以重宣者如此。著有文集,希元序之。又有《东坡文集选粹》。
  • 明史》卷二百八十二·列传第一百七十·儒林一·蔡清传附
  • 万历《泉州府志》·卷十五·人物志上之中·国朝科目
  • 道光《晋江县志》·卷三十八·人物志·名臣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