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师保(16世纪—17世纪),元爕四川成都府资阳县[1]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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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师保是崇祯三年(1630年)的举人,十三年(1640年)得赐特用出身,获授五河知县,在该处改县迁学,利民事情不问难易,他都出力协助;岁青时请求免除漕米千石,以抒解民困。很快他升为户部榷税分司,士民挽着他的轿泣送百多里,入清后他以原官监督凤阳等处粮储兼管运饷,筹划运输有成绩,辞官后寓居五河县,死后入祠乡贤祠[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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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咸丰《资阳县志·卷二十五·人物列传》:王师保,《一统志》(云)资阳人,前明乡荐,知五河县有惠政,寻擢户曹。顺治初以原官督理凤,仓区画转输之法著有成绩,后解组寓五河卒,民祠之。《通志》(云)字元爕,明崇祯庚午举人,庚辰进士。性廉介,任五河县知县,改县迁学,凡利于民者不问难易,胥力任之。岁青,请蠲漕米千石,邑困以纾。旋擢漕米运,士民扳舆泣送者亘百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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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咸丰《资阳县志》·卷二十五·人物列传
官衔
前任:
陈翔凤
明朝五河县知县
崇祯年间
继任:
任宗尹
新头衔 清朝监收凤阳钞关
1645年-1647年
继任:
南有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