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常(1427年—?年),字正伦,四川马湖府平夷长官司人,民籍,治《诗经》。
王常 | |
---|---|
大明 | |
籍贯 | 四川马湖府平夷长官司 |
出生 | 六月十四日 |
配偶 | 刘氏 |
亲属 | 曾祖王景中,祖王琰,父王有问,母田氏 |
出身 | |
|
六月十四日生,行三。由国子生中式四川乡试第三十四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一百四十四名[1]。年二十八岁中式景泰五年甲戌科第三甲第五名进士。
曾祖王景中;祖王琰;父王有问;母田氏。永感下,妻刘氏,伯俊(州同知);叔有学(教谕),兄德昭;德安,弟德荣;德宣。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