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廷瞻
王廷瞻(1521年—1592年),字稚表,号云泽,湖广黄冈县(今湖北省黄冈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己未进士。王济之子、王廷陈之弟。
王廷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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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子少保南京刑部尚书 | |
籍贯 | 湖广承宣布政使司黄州府黄冈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稚表 |
出生 | 正德十六年(1521年) |
逝世 | 万历二十年(1592年) |
亲属 | 王济(父) 王廷陈(兄)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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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担任御史
编辑嘉靖壬子湖广乡试第六十三名举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王廷瞻中式己未科第三甲第二百名进士[1][2]。授直隶淮安府推官[3]。升直隶监察御史[4],督理京畿屯垦。穆宗尚在裕邸,想变换庄田,王廷瞻均不同意。隆庆元年(1567年),京郊长期下雨。他请求穆宗将三宫以下和裕府的庄田改归乾清宫,全都蠲免租税。穆宗诏令减少十分之五。此后,他又上奏称勋臣、外戚的庄田过滥,请求穆宗在最初赏赐时,即估量田亩数额,限制他们世袭的代数,爵位取消时,田地应当归还官府。穆宗之后定制认可。当时高拱再次主政朝政,王廷瞻时常抨击高拱,不久便称病回乡[5]。
治理四川、南赣
编辑神宗即位,王廷瞻出任原职。万历元年(1573年),改大理寺右寺丞[6]。次年,升大理寺左寺丞[7]、大理寺右少卿[7]。万历三年,任大理寺左少卿[8]。万历四年,任太仆寺卿[8]。万历五年(1577年),担任右佥都御史、辖治四川[9]。当时西南少数民族屡次侵扰松潘。王廷瞻命令副使杨一桂、总兵官刘显围剿叛军并成功镇压,包括风村、白草等八千多人前来投官。王廷瞻又命令总兵刘显讨伐建昌、傀厦、洗马、姑宰、铁口等地叛军,均获得成功。之后,王廷瞻加一级俸禄,升任右副都御史,负责南赣地区[10][11]。
治理漕运
编辑此后,王廷瞻担任南京大理寺卿,万历九年(1581年),任南京户部右侍郎[12]。万历十一年,改户部右侍郎[13];同年改户部左侍郎、总督仓场[14]。万历十二年,改右都御史[15],兼总督漕运[15]、巡抚凤阳诸府。当时宝应湖(汜光湖)堤蓄水以便利漕运,为平江伯陈蠧所修筑。下游没有排泄口,冲决成八股急流,汇成一个大水潭,诸多盐场均被淹没。淮河水此时又奔腾而来,水势更加汹涌。前任巡抚李世达等人提议开挖河道避险,王廷瞻接提议,并率部开凿了一千七百七十六丈长的渠道,修筑了三座石闸、两座泄水闸,以及三千三十六丈长的石堤、五千三百九十丈长的子堤,耗费二十多万两款项,历时八个月竣工,至此扬州运道摆脱范光湖风涛影响[16]。神宗下诏褒奖,给河道赐名“弘济”。万历十三年,他升任户部尚书,依旧巡抚故地[17]。
家族
编辑延伸阅读
编辑[编]
参考
编辑-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中国法制史书目.历代名臣奏议集略 ,1149
- ^ 明实录:穆宗实录 ,4卷 ,108
- ^ 《明史·221卷》:王廷瞻 ,字稚表,黄冈人。父济,参政。廷瞻举嘉靖三十八年进士,授淮安推官。入为御史,督畿辅屯政。穆宗在裕邸,欲易庄田,廷瞻不可。隆庆元年,所部久雨。请自三宫以下及裕府庄田改入乾清宫者,悉蠲其租。诏减十之五。已,言勋戚庄田太滥,请于初给 5813 时裁量田数,限其世次,爵绝归官。制可。高拱再辅政,廷瞻常论拱,遂引疾归。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9卷 ,338
- ^ 7.0 7.1 明实录:神宗实录 ,28卷 ,686
- ^ 8.0 8.1 明实录:神宗实录 ,48卷 ,1104
- ^ 国朝列卿纪 ,9册150卷 ,454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111卷 ,2119
- ^ 《明史·列传》(221卷):神宗立,起故官。历太仆卿。万历五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四川。番屡犯松潘。廷瞻令副使杨一桂、总兵官刘显剿之,歼其魁,群蛮纳款。风村、白草诸番,久居二十八砦,率男妇八千余人来降。复命总兵显讨建昌、傀厦、洗马、姑宰、铁口诸叛番,皆献首恶出降。增俸一级,进右副都御史,抚南、赣。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113卷 ,2157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133卷 ,2476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150卷 ,2723
- ^ 15.0 15.1 明实录:神宗实录 ,150卷 ,2783
- ^ 明代扬州运河就“河湖分离”. 中国江苏网. [2014-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13).
- ^ 《明史·列传》(221卷):入为南京大理卿。历两京户部左、右侍郎,以右都御史出督漕运兼巡抚凤阳诸府。宝应氾光湖堤蓄水济运,平江伯陈瑄所筑也。下流无所泄,决为八浅,汇成巨潭,诸盐场皆没。淮流复奔入,势益汹涌。前巡抚李世达等议开越河避其险,廷瞻承之。凿渠千七百七十六丈,为石闸三,减水闸二,石堤三千三十六丈,子堤五千三百九十丈,费公帑二十余万,八月竣事。诏旨褒嘉,赐河名弘济。进廷瞻户部尚书,巡抚如故。
- ^ 《明史·列传》(221卷):寻改南京刑部尚书。未上,乞归。久之卒。赠太子少保。兄廷陈,见文苑传。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