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明 (1962年12月)
生平
编辑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进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干部、副处长、处长、厅长助理。1997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副厅长;1999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厅副厅长:2000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2001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略总局副局长(正厅级);2004年2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略总局局长;2005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反贪污贿略总局局长。2007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1]。
2009年6月,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11年11月,任中共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2016年11月,不再担任中共山西省委常委[3]。2017年1月,当选山西省政协副主席[4]。
参考文献
编辑- ^ 中共山西省委主办;中共山西省委党史办公室编. 中共山西年鉴 2011.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 2011.12: 885. ISBN 978-7-5073-3444-9.
- ^ 新一届山西省委13名常委简历 博士近半4位不满50岁. 人民网. [2012-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10).
- ^ 罗清宇、张吉福、王清宪、廉毅敏新任山西省委常委 胡苏平等4人不再担任. 中国经济网. [2016-1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6).
- ^ 王建明当选山西省政协副主席. [2017-0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31).
外部链接
编辑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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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金道铭 |
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书记 2011年11月-2016年11月 |
继任: 黄晓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机关职务 | ||
前任: ' |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9年6月-2011年11月 |
继任: ' |
前任: 张建南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 2004年-2009年 |
继任: 陈连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