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前卢氏县县委书记

王振清(1962年8月),男,汉族,河南渑池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官员。在职研究生学历。

王振清
性别
出生河南渑池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汉族
语言汉语
职业政府官员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信仰共产主义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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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起,在三门峡市工商局任职。1997年起,历任三门峡市纪委常委,灵宝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灵宝市政协党组书记(正县级),卢氏县委副书记、县长。2008年至2012年担任卢氏县县委书记,2012年调任三门峡市副市长[1]。后任三门峡市政法委书记[2]。2020年4月,王振清因涉嫌违法违纪主动向河南省纪委监委投案自首。[3][4]

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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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王振伟被调离卢氏县县委书记职位,王振清成为新一任的卢氏县县委书记。王振清在担任卢氏县县委书记期间,以保护环境为名停止了一年一度的正月十五大型放烟花活动,引发当地民众热议。王振清坚持前任王振伟吸引外资的政策,保证了卢氏县经济的发展。

2010年卢氏县特大洪涝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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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卢氏县多日连降暴雨,导致洪灾,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除了卢氏县的地理因素外,群众认为以王振清为首的卢氏县政府放任洛河挖沙,破坏洛河沿岸生态环境才是导致洪灾最主要的原因。[5]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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