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政(1561年—?),字正之,山西汾州孝义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王政
大明刑部主事
籍贯山西汾州孝义县
出生六月初十日
山西汾州孝义县
配偶娶田氏
出身
  • 万历十年壬午科举人
  • 万历十一年癸未科进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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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科山西乡试第四十三名,万历十一年(1583年)联捷癸未科会试第三百二十七名,登三甲第一百一十七名进士[1][2]。出任宜阳县知县,万历十三年(1585年),由宜阳调知清苑县[3],以不阿权贵为人所知,纂修《清苑县志》[4]。官至刑部主事。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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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王得雄;祖父王宁;父王廷言。前母张氏;母张氏。具庆下。弟王道[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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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民国清苑县志》卷二“职官”
  4. ^ 《千顷堂书目》卷六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十一年癸未科殿试登科录》 
官衔
前任:
刘汝立
明朝清苑县知县
万历十三年任
继任:
李徽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