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敏 (1911年)
王敏(1911年8月—1988年11月14日),曾名孙秀珍、孙惠珍、孙坚,女,河北省定县西童房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共七大候补代表。
生平
编辑1920年,她在定县小学和女子师范小学部学习。1925年,考入定县女子初级师范。1929年,任定县女师小学教员。1934年1月至12月,任河北庆云县小学教员。193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2月,由吴德介绍到天津工作。1937年8月,担任交通员,负责取送中共中央北方局的机关刊物《火线》。1938年9月,任中共冀热察区委机要科科长和译电员。1940年5月至10月,在晋察冀中央分局党校学习。同年10月,任冀热察区党委组织部干事。1942年3月,任中共北岳区委党校教育干事。1943年2月,任中共冀中区委组织部干事。1944年4月至1945年8月,在延安中央党校二部当学员。1945年4月至6月,作为晋察冀代表团成员参加中共七大。同年9月,任中共张家口市第一区委宣传部部长。1946年11月到大连疗养院养病兼该院党总支委员[1]。
1950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署东北分署成立,她担任办公厅副主任(检察长为汪金祥)[2]。1951年8月至1954年9月,在东北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财经处工作,后调东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任副处长。1954年9月至1957年7月,任中央监察部工业司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1957年7月至1958年12月,任交通部监察局副局长。1959年1月,任交通部机关党委办公室副主任。1961年2月,任交通部劳动工资司副司长。1963年3月,任交通部人事局副局长。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迫害,下放至交通部五七干校劳动。1972年3月,任交通部离休干部办公室支部委员。1979年,任交通部人事局顾问、支部副书记。1982年离休。1988年11月14日,因病在北京逝世[1]。
参考
编辑- ^ 1.0 1.1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 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录 上.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5.07: 398. ISBN 7-208-05733-8.
- ^ 沈阳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编. 沈阳市志 14 政权. 沈阳:沈阳出版社. 1999.08: 301. ISBN 7-5441-1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