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宪
王新宪(1954年11月—),山西沁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97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南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政治专业函授本科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社会学专业研究生,高级经济师,肢体残疾。历任广州市残联副理事长、理事长、党组书记;广东省残联理事长、党组副书记等职。2003年9月当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1],2008年11月当选残联第五届执行理事会理事长[2]。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3],2008年10月递补为委员[4]。2012年10月,第十八届中央委员。
参考文献
编辑- ^ 中国残联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隆重召开. 残疾人在线. [2012-02-25].[永久失效链接]
- ^ 残联五大选举产生中国残联新一届领导机构. 新华网. [2012-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3-12).
- ^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名单. 新华网. [2012-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10-22).
- ^ 递补王新宪为中央委员. 新浪网. [2012-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民事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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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汤小泉 |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理事长 2008年11月— |
现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