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光(1965年3月),山东费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检察官,现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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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山东大学法学专业的首届本科毕业生,后来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民商法学博士。担任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级法官,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济南市法学会副会长。因担任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审判长而受到关注[1][2]

2014年5月,调任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二庭[3]。2016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4]。2018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2020年8月,兼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2021年1月,调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5][6]

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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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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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解密“薄案”审判长:为何会是王旭光. [2013-09-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26). 
  2. ^ 薄熙来案审判长王旭光获业界认可. [2013-09-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28). 
  3. ^ 薄熙来案主审法官王旭光调任最高法院. 网易. [2014-05-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21). 
  4. ^ 江必新、景汉朝、李少平、张述元获任最高法巡回法庭庭长. 澎湃新闻. [2016-1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26). 
  5. ^ 王旭光任陕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法制网. [2020-01-23]. 
  6. ^ 王旭光当选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经济网. [2020-0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9).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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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机关职务
前任:
杨春雷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21年1月-
现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