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雯(1968年5月)女,彝族四川雷波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家,九三学社社员,西昌学院教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

生平 编辑

1991年7月,王明雯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政教系。毕业后被分配到四川省的民族地区高校,从事思想政治及法学教学科研工作。1994年9月至1995年7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进修。1999年7月,自西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毕业。2004年1月,获教育学硕士学位。[1][2]

王明雯是西昌学院教授,四川省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历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九届、十届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代表、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1]

王明雯在法学专业长期进行研究。截至2013年,曾主持、主研15项国家、省、州、院级教学及科研课题,出版1部专著,参编2部教材,发表30多篇论文,多次荣获省、市(州)级教学及科研奖。[1][2]

王明雯在担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期间,五年提交议案12件、建议25份,其中11件议案列为大会正式议案。[1]

2013年3月,王明雯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3]

参考文献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