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陵
王淑陵(1535年—?年),字之义,号正吾,山西泽州阳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王淑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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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广布政使司左参政 | |
籍贯 | 山西泽州阳城县 |
字号 | 字之义 |
出生 | 嘉靖十四年(1535年)乙未十一月初五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于氏,累封宜人 |
亲属 | (子)冲、治、溥、洽(举人)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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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由国子生中式山西乡试第五十六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三百六十名。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廷试三甲九十名进士。工部观政,本年六月授嵩县知县。隆庆元年(1567年)十二月降赵州判官,二年十二月升枣强知县,四年六月擢大理寺评事,万历三年(1575年)二月转工部主事,五年二月升员外,管临清砖厂,六年八月升郎中,八年正月升河南副使,十年九月升本省右参政兼按察司佥事[1],十一年正月考察听调,十五年十一月起补四川右参政[2],十九年七月复除湖广左参政,所至有声[3]。二十年正月致仕。
家族
编辑曾祖王鼎,寿官;祖王纬,寿官赠知县;父王言,累封员外郎;前母李氏,累赠宜人;母田氏,累封宜人[4]。弟淑乔;淑通;淑曾;淑旦;淑缙;淑灿;淑吉。
注释
编辑- ^ 万历十年九月,升河南副使王淑陵为右参政。
- ^ 万历十五年十一月,补河南右参政兼佥事王淑陵为四川右参政,盖以考察拾遗调简也。
- ^ 《山西通志·卷122》:王淑陵字之义阳城人嘉靖乙丑进士授嵩县知县。嵩故有矿穴,多巨盗。淑陵至,多方缉捕,又廉其渠魁,假以把总名目,勒令擒剿,一时肃清。兴学劝农,善政种种,人肖像祀焉。擢评事,转工部主事,历官湖广参政,所至有声。
-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进士登科录》:民籍,治《易经》,年三十一岁中式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第三甲第九十名进士。十一月初五日生,行一,曾祖王鼎,寿官;祖王纬,寿官;父王言;前母李氏;田氏。重庆下,妻于氏,弟淑乔;淑通;淑曾;淑旦;淑缙;淑灿;淑吉。由国子生中式山西乡试第五十六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三百六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