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准之

(重定向自王淮之

王准之(378年—433年),元鲁琅琊临沂人。东晋末及南朝宋初年官员,曾祖父是东晋尚书令王彪之。王准之一支世代传承朝仪知识,撰有《仪注》。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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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准之出身于东晋高门琅琊王氏,高祖父王彬及曾祖父王彪之皆是晋朝重臣,其中王彪之熟悉朝仪,并且流传给后代,故此由彪之到准之四代都通晓江左旧事;由于他们都将记录置于青箱之内,故当时人称王准之家这门知识为“王氏青箱学”。除了通晓这项家传知识外,王准之亦通晓《周礼》等古典礼书,文辞亦丰。

王准之初任琅邪国右常侍,后转桓玄的大将军行参军。桓玄篡位称帝后,王准之任桓楚朝廷的尚书祠部郎。刘裕起兵击败桓玄,恢复东晋统治后,王准之于义熙初年任尚书中兵郎,后历任参车骑中军军事、丹阳丞、中军太尉主簿、山阴等职。后因参讨平卢循之乱而获封都亭侯。接着又任刘裕的镇西、平北、太尉参军,尚书左丞,本郡大中正。刘裕封宋公,建宋国后,王准之任宋台御史中丞,这个负责纠察弹劾官员的官职准之的曾祖、祖父及父亲都担当过,任内同僚们都害怕他。不过,后来世子中庶子谢灵运杀人,王准之被指没有弹劾他而被免职。

南朝宋建立后,王准之任黄门侍郎,曾上奏宋廷跟从当时士人习惯,以郑玄三年丧期以二十七个月为期之制为定则,并获允许。[1]后迁司徒左长史,又外任始兴太守。元嘉二年(425年),准之转江夏王刘义恭抚军长史,历阳太守,行南徐州府事,任内绥怀得当,人民生活安稳。不久入朝为侍中,翌年转都官尚书,又改领吏部,然而因为严厉急躁的性格大失官宦士人之心,后出调为丹阳尹。

王准之承传家学,有关旧仪之事更是有问必答,时以录尚书事主政的彭城王刘义康讨厌玄学清谈之辈,就说过:“哪须高谈玄学虚无之事,只要有两三个像王准之这样的人,天下就是治世了。”[2]不过,缺乏风采的王准之就不获当时主流士人所重。元嘉十年(433年)时去世,享年五十六,朝廷追赠太常。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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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舆之,征虏主簿。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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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书·卷60》,出自沈约宋书
 南史·卷24》,出自李延寿南史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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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书·王准之传》
  • 《南史·卷二十四》
  1. ^ 《宋书·王准之传》:“奏曰:‘郑玄注礼,三年之丧,二十七月而吉,古今学者多谓得礼之宜。晋初用王肃议,祥禫共月,故二十五月而除,遂以为制。江左以来,唯晋朝施用;缙绅之士,多遵玄义。夫先王制礼,以大顺群心。丧也宁戚,著自前训。今大宋开泰,品物遂理。愚谓宜同即物情,以玄义为制,朝野一礼,则家无殊俗。’从之。”
  2. ^ 《宋书·王准之传》:“时大将军彭城王义康录尚书事,每叹曰:‘何须高论玄虚,正得如王准之两三人,天下便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