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衡(1536年—?),字伯钦,号梧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民籍昆山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王炳衡
大明临安县知县
籍贯直隶昆山县
出生嘉靖十五年丙申五月十二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沈氏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举人
  • 隆庆五年辛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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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应天府乡试第一百三十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会试第一百八十八名,三甲第一百一十五名进士[1][2]。大理寺观政,授山东历城知县,爱民造士,有古代循吏之风。万历二年(1574年)调任临安县,五年致仕。归乡后,在留晖门谯楼中邀请客人,啸咏其上,因自号留晖主人。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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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王银,赠翰林院编修;祖父王同祖,国子监司业兼司经局校书;父王法,监生。母陆氏。慈侍下[3]。弟王炳璿(进士);炳辅;炳阳;炳枢;炳昂;炳权;炳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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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大复《昆山人物传》·王炳衡 弟炳璿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五年辛未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