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绍先(?—?),字伯生陕西西安府咸宁县人,三原县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王绍先

大明南京刑部郎中
籍贯 陕西西安府咸宁县
三原县民籍
字号 字伯生
配偶 娶雒氏
亲属 (曾祖)王懋
出身
  • 万历十年壬午科举人
  • 万历十一年癸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科陕西乡试第十五名举人,十一年(1583年)联捷癸未科二甲第十三名进士[1][2]。授工部主事,监修潞王府[3],省费钜万。奸珰忿甚,陷之诏狱[4],出为东昌府通判,掌粮务事,纠劾奸珰,谪代州同知,后起为南京刑部员外郎[5],升南京刑部广西司郎中。居家与弟王绍徽等同修《陕西通志》。

家族 编辑

曾祖王懋,怀庆府知府 赠南京吏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伯祖王用宾,太子太保南京吏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祖父王用贤,县丞;父王昌功,儒官。母秦氏,大同府知府秦镐女;继母刘氏[6]。妻雒氏,四川巡抚雒遵女。弟王绍翰、王绍徽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万历十二年六月,差工部主事王绍先同太监崔卿改建潞王府第于河南卫辉府。
  4. ^ 万历十六年八月辛丑,工科都给事中常居敬论劾工部主事王绍先差竣注籍,既不入署又不请告,应缴关防久留私寓,僻怪迂狂,殊乖臣节。 上命拿送镇抚司打问来说。
  5. ^ 陈大经、杨生芝、黄家鼎《咸宁县志·卷五》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十一年癸未科殿试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