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蔺(?—1214年),字谦仲,号轩山居士无为军庐江县(今安徽省庐江县)人。南宋大臣。

王之道之子。宋孝宗乾道五年(1169年)进士,初任武学教谕。历任信州上饶簿、鄂州教授、四川宣抚司干办公事、武学谕。宋孝宗巡视其地,对他另眼相看,淳熙六年(1179年),转任枢密院编修官,论对时所奏五事切合孝宗之意。淳熙八年(1181年),因敢言而擢升为宗正丞,不久出守舒州。宋孝宗曾经对周必大说王蔺“论事颇偏”,[1]以“鲠直敢言”升任监察御史[2]是年冬弹劾浙西提刑辛弃疾“奸贪凶暴,帅湖南日虐害田里”,最后辛弃疾被罢归里。[3]转任起居舍人。后以礼部侍郎吏部。淳熙十四年(1187年),知隆兴府[4]淳熙十五年(1188年),召为礼部尚书,宋孝宗命他荐选刚正之监司,他推荐潘时郑侨林大中等八人。淳熙十六年(1189年)升参知政事[5]宋光宗即位,有人建议立皇后家庙,他力争不可。上书八事,言无所隐。绍熙元年(1190年)擢升为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拜枢密使。王蔺个性嫉恶如仇,耿直敢谏,很多官员忌惮他,后来被御史中丞何澹弹劾罢职。宋宁宗即位,改任资政殿大学士、知潭州、湖南安抚使。韩侂胄当权时,又因得罪权贵被劾。庆元三年(1197年)罢官归里,任奉祠。[6]嘉定七年(1214年)卒。

注释 编辑

  1. ^ 楼钥:《攻愧集》卷九三《忠文耆德之碑》
  2. ^ 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五之二五
  3. ^ 《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二之八:“淳熙八年十二月二日,右文殿修撰新任两浙西路提点刑狱公事辛弃疾落职罢新任。以弃疾奸贪凶暴,帅湖南日虐害田里,至是言者论列,故有是命。”《宋史》卷四○一《辛弃疾传》:“台臣王蔺劾其用钱如泥沙,杀人如草芥。”
  4. ^ 《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二之二六
  5. ^ 宋史》卷三五《孝宗本纪》
  6. ^ 《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三之六八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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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卷386》,出自脱脱宋史

参考文献 编辑

  • 《清献集》卷一九《王蔺传》
  • 《宋史》卷三八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