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蓝石(1854年—1918年)府治大人庙街人(今台南市府前路),清朝政治人物。曾任彰化县教授,兼摄台湾县学教授,因牵涉西来庵事件,被捕入狱。[1][2]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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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875年中秀才,光绪八年(1882年)壬午科中式举人,任彰化县学教谕,兼摄台湾教谕。1878年创立崇正社。1897年获授绅章,明治卅三年(1900年)出任台南市第一区街长。退休后至安定乡开私塾授待二年。民国4年(1915年)6月,台南爆发西来庵事件,因参与乩坛录事,被牵连逮捕入狱判无期徒刑,其门生连署陈情上,六十五岁时赦免罪释放,还其清白。[3][4]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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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诗句作品收录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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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王藍石.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2019-0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03) (中文(繁体)). 
  2. ^ 王藍石. 智能全台诗知识库. 2008-11-17 [2019-0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03) (中文(繁体)). 
  3. ^ 郭秀娟. 《運動休閒餐旅產業概述》. 台湾: 台湾商务. 2009-04-01. ISBN 9789570523348. 
  4. ^ 刘宁颜. 《重修台灣省通志卷1大事志》. 台湾: 国史馆台湾文献馆. 1994-06-01. ISBN 9570039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