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霁 (天顺进士)

王霁(1436年—1496年),字景明,直隶松江府上海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应天府乡试第十四名。天顺四年(1460年)庚辰科会试第一百三十七名,殿试进士第三甲第九十名。七年四月授南京刑部主事,升署员外郎、郎中,成化十年(1474年)任黄州府知府,十八年二月以善政,旌赐诰敕,十一月升广西布政司右参政,二十三年二月升江西按察使,弘治元年(1488年)十一月升太仆寺卿,上言马政十事,三年九月升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山东,六年九月入为大理寺卿,九年九月卒[1]

家族 编辑

曾祖父王道亨。祖父王以诚。父亲王显忠[2]。娶曹氏,封恭人。有子王泰、王临。

参考 编辑

  1.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十七》:弘治九年九月,大理寺卿王霁卒。霁字景明,直隶上海人。天顺四年进士,拜南京刑部主事,迁员外郎,再迁郎中,累辩疑狱,有能声。迁黄州府知府,尝有虎患、火灾,又江水尝暴至,坏民庐舍,霁祈祝有应,以是民爱信之。迁广西参政,未几迁江西按察使,进太仆寺卿。时马政废弛,霁条陈十事奏行之,宿毙为之一革。用荐遂迁佥都御史巡抚山东,值岁饥,民多死徙,霁为区画银五十馀万两、米二百馀万石赈之,存活者甚众。召拜大理寺卿,称用法平易,至是卒,赐祭葬如例。霁务为和厚,所与交无不得其欢心,虽舆隶辈亦鲜有怨之者,故历官中外三十馀年,所至皆因以得美誉云。
  2.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 《天顺四年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毕大金
明朝黄州府知府
成化年间
继任:
杨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