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杰(1965年8月),山东郓城人,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河南地区代表。

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专业。加入中国致公党。担任河南省省委兼职信访督查专员、民建河南省委经研会委员、河南省华侨联合会副主席,河南省华侨爱心基金会理事长。2008年起担任全国人大代表[1]。2013年,担任全国人大代表[2]。2018年1月,当选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3]

2021年9月4日,据河南省纪委监委消息:王鹏杰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接受河南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4]。2022年1月,被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王鹏杰.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失效链接]
  2.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王鹏杰.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失效链接]
  3.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 网易. [2018-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27). 
  4. ^ 河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原副主席王鹏杰接受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1-09-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主党派职务
新头衔 中国致公党河南省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7年12月-2021年9月
继任:
司富春